自然资源部新定调,这6类房子优先拆!
自然资源部近期正式定调,明确给出权威回应:此次并非重启“大拆大建”的拆迁潮,而是坚持“留改拆并举、以留为先、以改为主”的原则,聚焦安全隐患、公共利益与民生需求,对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精准处置,其中6类房屋将优先纳入拆迁范围,彻底告别过去粗放式、运动式拆迁模式,走向精准化、法治化、民生化拆迁新阶段。

自然资源部近期正式定调,明确给出权威回应:此次并非重启“大拆大建”的拆迁潮,而是坚持“留改拆并举、以留为先、以改为主”的原则,聚焦安全隐患、公共利益与民生需求,对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精准处置,其中6类房屋将优先纳入拆迁范围,彻底告别过去粗放式、运动式拆迁模式,走向精准化、法治化、民生化拆迁新阶段。
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误区:自然资源部的新政策,绝非“拆迁潮”的重启,而是城市更新的“精准升级”。此前,自然资源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两大重磅文件,明确严控城市更新单元内拆除规模,拆除面积原则上不超过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%,全国仅约17%的老旧房屋具备拆除重建条件,超83%的老房将通过微改造、功能提升实现焕新,从根本上杜绝盲目拆迁、借拆迁搞房地产开发的乱象。简单来说,未来拆迁不再是“拆旧建新”的普遍操作,而是“不拆不行、不拆有风险”的针对性处置,普通老房子不会因“房龄老”就被纳入拆迁范围。
结合自然资源部最新政策及官方解读,以下6类房屋将优先纳入拆迁范围,每一类都有明确的法定标准和认定条件,绝非“一刀切”处置,普通居民可对照自查,做到心中有数:
第一类,经专业机构鉴定的D级危房,安全红线内应拆尽拆。这是优先级最高、唯一无变通余地的类别,核心目的是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。根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,D级危房指承重结构完全失效、整体出现险情、无任何加固修复价值、随时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,大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预制板房、砖混楼,普遍存在墙体开裂、地基下沉、管网老化等问题。新规明确要求,各地需在3月底前完成D级危房全面排查,建立“一户一档”台账,年底前实现应拆尽拆,同时推出“原拆原建”“就近安置”政策,保障居民居住权益,杜绝无家可归的情况。
第二类,重大公共利益项目规划红线内的房屋,依法征收优先保障。这类拆迁不以房龄、房屋状况为标准,仅以国土空间规划、重大项目红线为唯一依据,是完善城市功能、提升民生保障的刚需,涵盖地铁、高铁、公立学校、三甲医院、防洪排涝等交通、公共服务、民生工程。新规明确,此类房屋必须依法启动征收,严格执行“先补偿后搬迁”原则,补偿标准不低于周边同类房屋市场价,提供货币补偿、产权调换、房票安置三种选择,就地就近安置率不低于50%,全程公开透明,杜绝强制拆迁。
第三类,无保护价值的集中连片低效老旧住宅,盘活存量提质增效。这类房屋的核心特征是建成年代久、无历史文化保护价值、居住条件极差(如无独立厨卫、采光通风差)、改造成本接近或超过重建成本,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。新规明确,此类集中连片住宅可纳入拆除范围,拆除后优先建设保障性住房、安置房及社区服务、养老托育等公共设施,不得单纯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,真正实现“拆旧提质、让利于民”。
第四类,大城市主城区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房屋,精准改造配套升级。此次城中村改造政策全面收紧,仅针对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主城区、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中村,中小城市、城郊城中村以整治提升为主。这类城中村普遍存在环境脏乱差、私搭乱建多、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,符合规划、群众同意率达标、资金可平衡的,可优先纳入拆迁改造范围,改造过程中优先保障村民就业、社保权益,避免因改造失去生计。
第五类,无法整改的违法违规建筑,依法处置绝不姑息。这类房屋包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违反规划审批建设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,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建筑。根据《城乡规划法》《行政强制法》,此类建筑必须依法拆除,无任何补偿;但2008年《城乡规划法》实施前建成的历史遗留无证建筑,符合当时政策、不违反现行规划的,可通过补办手续保留,避免“一刀切”拆除。
第六类,影响城市规划实施、阻碍重大民生项目推进的房屋。这类房屋虽未达到D级危房标准,也不属于违法建筑,但因城市规划调整、重大民生项目推进需要,必须进行拆除,比如阻碍城市主干道拓宽、影响城市公园建设、妨碍防洪排涝工程实施的房屋,此类拆迁同样遵循依法征收、合理补偿的原则,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。




